参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《善生經》的道德要求對現代人的啟示

 

佛陀在《善生經》中對世人道德的要求,可大別為兩類:一類是,就消極面來說,不可將有害的作為加諸於自他;從積極面來說,要作利益自他行的作為。另一類是,從消極面來說,能止除自己的惡心念;從積極面說,能提昇自己的善心念。第一類是屬於身業和口業的作為,是屬於對自他的應或不應的作為;第二類是屬心的作為,是屬於對自我的應或不應的作為。

 

不殺生、不偷盜(不不與取)、不邪淫,和不妄語、不兩舌、不惡口,是屬於第一類,其中前三者是身業的不作為,不妄語、不兩舌、不惡口、不綺語是口業的不作為;殺生、偷盜、邪淫,及妄語、兩舌、惡口、綺語,都是侵犯他人、加害他人的作為。殺生是侵犯他人的生命、加害他人的生命;偷盜是侵犯他人的財物、加損他人的財物;邪淫是侵犯他人的身心與名譽、加害他人的身心與名譽;妄語、兩舌、惡口、綺語是侵犯他人的視聽和覺知力、加害他人的視聽和覺知力、擾亂他人的視聽和覺力。其中的「不」,是指不去行惡作為;不對他人施以惡作為,則無有侵犯、無有加害、無有擾亂。然而「不施惡於人」,只是不惡作,無惡報、無惡生而已;其對「善報與善生」而言,「不惡作」並沒有積極意義,唯一的意義是「不障善道」罷了。從因果業報上說,無論是善是惡,都是如是因如是果,無是因無是果。因此積極「護養眾生生命」、「護富他人財物」、「護衛他人身心與名譽」、「說如實語、和合語、讚嘆語、真誠語」才是得「善報善生」的善因。

 

貪欲、瞋恚、怖畏、愚癡是屬於第二類,是屬於心理的作為,是人類的根本煩惱。貪欲,即貪愛、貪著,略稱為欲、愛。這是妄想追求財、色、名、食、睡等五欲,或可意的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等六境等,無所厭足的精神作用;是對自己一切所喜好,生起染污愛著之心。當愛着心生起時,就引生五取蘊(貪取)而產生種種苦惱。瞋恚,即瞋怒、恚、怒,這是三毒之一,是對有情眾生生起怨怒的心識作用。也是根本煩惱之一。在《俱舍論》卷十六、《成唯識論》卷六中,把對違逆自己心情的人、事、物或情境生起憎恚,致使身心熱惱,不得平安的精神作用,稱作「瞋」。瞋,又會隨伴帶生忿、恨、惱、嫉、害等煩惱,是人生最大的障害。《大智度論》卷十四指出:「瞋恚其咎最深,三毒之中,無重此者;九十八使中,此為最堅;諸心病中,第一難治。」怖畏,這是恐懼害怕的心識作用。《六十華嚴經》卷三十四指出,未悟真理的眾生有五種怖畏:()不活畏,怕生活困難,衣食不飽,心懷不安,常積資財。()惡名畏,畏懼遭他人譏謗,致名譽受損。()死畏,畏懼死之將至,命之將終。()惡道畏,恐懼墮入地獄、餓鬼、畜生等惡趣中。()大眾威德畏(怯眾畏),沒有自信,怯於在眾人之前表現。[1]愚癡,又稱作無明,即不如實知見、不通達事理、事相、真理、真相的心識狀態。也是三毒之一,根本煩惱之一,有情生死的根本。愚癡,又會隨伴帶生覆、誑、諂、惛沈、妄念、散亂、不正知等煩惱。

 

《中阿含.善生經》:「居士子!若有人,善別六方,離四方惡、不善業垢,彼於現法,可敬可重;身壞命終,必至善處,上生天中。居士子!眾生有四種業、四種穢。云何為四?居士子!殺生者是眾生業種、穢種;不與取、邪婬、妄言者是眾生業種、穢種。於是,世尊說此頌曰:『殺生不與取邪婬犯他妻所言不真實,慧者不稱譽。』居士子!人因四事故,便得多罪。云何為四?行欲、行恚、行怖、行癡。於是。世尊說此頌曰:『欲恚怖及癡,行惡非法行,彼必滅名稱,如月向盡沒。』居士子!人因四事故,便得多福。云何為四?不行欲、不行恚、不行怖、不行癡。於是,世尊說此頌曰:『斷欲無恚怖,無癡行法行,彼名稱普聞,如月漸盛滿。』[2]

 

佛陀揭示出:(一)、如果有人能善盡六種人倫,遠離殺生、不與取邪婬所言不真實等四種惡的身口行,和貪欲、瞋恚、怖畏、愚癡等四種惡的心行,今生今世可以得到他人的尊敬與倚重,來世必定善生人間或天上,享受人天福報。(二)、殺生和不與取邪婬所言不真實等四種行為,是惡業種子,不清淨的種子,有智慧的人,不會在自己的福田中播下這些惡種、穢種。智者知其業報可怕,故不讚成這種四惡行。(三)、人若有貪欲行、瞋恚行、怖畏行、愚癡行,罪業罪報就會增加,苦厄、災難、煩惱等一切不好的事,就會接二連三沒完沒了。即使原來還有些好名聲,也會因貪欲、瞋恚、怖畏、愚癡等心行,推動身和口去作出殺生、偷盜、邪淫、妄語等惡作,一旦如此,犯者不僅要承擔業報,善名將會逐漸滅去,光環也會跟著消失,就像下半月的月亮,光明越來越少,終至隱沒。(四)、如果有人不行貪欲、不行瞋恚、不行怖畏、不行愚癡,他就會獲得許多福報;如果他能斷除貪欲,無瞋恚,無怖畏,無癡行,他的善名將被普傳於天下,他的人格道德和善名就會如上半月的月亮,逐漸盈滿。

 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不殺生的道德觀

 

佛陀一再告誡不可殺生,因為殺生有很多過失和惡報,《優婆塞戒經》卷三第十四《受戒品》:「一切眾生因殺生故,現在獲得惡色、惡力、惡名、短命,財物耗減,眷屬分離,賢聖呵責,人不信用,他人作罪橫罹其殃,是名現在惡業之果。捨此身已,當墮地獄,多受苦惱飢渴,長命惡色、惡力、惡名等事,是名後世惡業之果。若得人身,復受惡色、短命、貧窮。是一惡人,因緣力故,令外一切五穀、果蓏悉皆減少,是人殃流及一天下。」[3]《分別善惡業報經》中舉出殺生有十種惡報:「一冤家轉多;二見者不喜;三有情驚怖;四恒受苦惱;五常思殺業;六夢見憂苦;七臨終悔恨;八壽命短促;九心識愚昧;十死墮地獄。」[4]

 

會帶來短命惡報的殺業有那些?《分別善惡業報經》中佛舉出十種殺業:一自手殺,二勸他殺,三慶快殺,四隨喜殺,五懷胎殺,六勸墮胎殺,七酬冤殺,八斷男根殺,九方便殺,十役他殺;並說犯此十種殺業會得短命報[5]。自手殺,是指作者自行動手致人於死。勸他殺,是指勸人自殺,或勸他人殺人。慶快殺,是指以讚死殺人。隨喜殺,是指見殺隨喜助成。懷胎殺,是指殺害腹中胎兒(自墮胎或助人墮胎)。勸墮胎殺,是指勸人墮殺胎兒。酬冤殺,是指為報冤仇殺人。斷男根殺,此指惡心斷滅男性的生殖器(應含有指惡心斷滅女性的生殖器在內)。方便殺,指以計謀或權巧行殺。役他殺,是指雇人行殺,或役使他人行殺。

 

佛陀在《梵網經菩薩戒本》中提到的殺業也有十種:「殺自,教嗦殺、讚殺、隨喜殺、咒殺、殺生因、殺生緣、提供殺法、方便殺、殺他。」[6]

 

墮胎、勸墮胎、幫助墮胎是殺生,是惡業。惡心斷滅生殖器官也是殺生,也是殺業。由前述經文可知道,凡是奪人性命,斷人命根,不論是惡心或非善心,都是罪惡。現代青年男女性行為很隨便,也很邪蕩,墮胎已成平常事。據擔任婦產科醫師的朋友說,就婦女人口與墮胎人數的比率來說,是頗高的,有的甚至年紀輕輕便墮胎十幾次。佛陀反對墮胎,把墮胎和勸墮胎列為殺生而制禁,理由是中有投胎受胎時,新生命即已開始,第四週已有身、意二根,第五週有四肢和身軀之相,第六週有毛髮指爪,第七週眼、耳、鼻、舌四根圓備,第八週人的形相完備。最近英國一家醫學組織,公佈一項透過4D腹部超音波所拍攝的胎兒在母親子宮內的生活實況:胎兒五官具足,手腳健全,會用手揉眼睛,會用口吸吮手指,會伸拳踢腳。所以墮胎即是殺人,勸墮胎即是勸殺人、助墮胎即是共同殺人。關於強迫墮胎一事,佛陀雖於此中未提及,我想依佛陀的標準定位,應該是比同墮胎的。現代各國的法律對墮胎幾乎都是持默許,過去中國一胎化政策下的脅迫墮胎,正是主持者大造殺業。輕易墮胎者、勸人墮胎者,迫人墮胎者,是對生命的冷漠和無情,如果經常如此,就會習慣成自然,對世間生命必然不珍惜,甚至鄙視生命,久而久之,導至輕易自殺或殺人。

 

惡意斷滅生殖能力或生殖器官,佛陀也認定這是殺業自古以來,不時有男性被忿怒的女性所閹割,這種惡心斷人生殖器的行為,佛陀界定此為殺業。雖然《分別善惡業報經》只講斷男根殺,沒有談到斷女根殺,筆者推想:這不表示斷女根不算殺,而是因為,男根裸露體外,容易被斷滅,比較危險,發生的案例較多,所以佛陀特別提出;女根深藏體內,較不易被斷滅,比較安全,所以佛陀未特別說。或者有人提問斷男根之事例也有可能。

 

提供殺法,這是指告知如何殺他人和如何殺自己。近年來有人在網路上提供自殺方法或殺人方法,出版自殺手冊等,在佛看來這都是造殺業。

 

方便殺有兩種:一指以惡心計謀或權巧行殺不著痕跡。一指以善心為斷止惡人繼續作惡而殺之,藉以終止其惡作;或為救多數人而殺壞惡之人。第一種是惡業,第二種是善業。《分別善惡業報經》所講的方便殺是指第一種,所以是惡業。

 

至於怎樣可以活得好,活得安心,活得長壽?佛陀在《分別善惡業報經》中提供十種護生的善法:「一離自手殺,二離勸他殺,三離慶快殺,四離隨喜殺,五救刑獄殺,六放生命,七施他無畏,八慈恤病人,九惠施飲食,十幡燈供養。」[7]

 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不偷盜的道德觀

 

偷盜,又稱不與取,即所有者未給予而逕自取之,貪污、詐財應屬於此惡,是

使人遠離善生而至惡生的原因。偷盜會有怎樣的惡生?《優婆塞戒經》卷三第十四《受戒品》中佛說:「若人樂偷,是人亦得惡色、惡力、惡名、短命;財物耗減,眷屬分離;他人失物於己生疑;雖親附人,人不見信;常為賢聖之所呵責;是名現在惡業之果,捨此身已,墮於地獄,受得惡色、惡力、惡名,飢渴、苦惱壽命長遠,是名後世惡業之果。若得人身,貧於財物,雖得隨失,不為父母、兄弟、妻子之所愛念,身常受苦,心懷愁惱。是一惡人,因緣力故,一切人民凡所食噉,不得色力,是人惡果,殃流萬姓。」[8]

 

《分別善惡業報經》中佛說偷盜有十種惡報:「一結宿冤;二恒疑慮;三惡友隨逐;四善友遠離;五破佛淨戒;六王法謫罰;七恣縱愓逸;八恒時憂惱;九不自在;十死入地獄。」[9]

 

《大智度論》卷十三龍樹舉出偷盜的十種惡報:「一物主常瞋;二重疑;三非行時不籌量;四朋黨惡人,遠離賢善;五破善相;六得罪於官(違法);七財物沒入;八種貧窮業因緣;九死入地獄;十若出為人,勤苦求財,終歸與王、賊、火、水、惡子等五家共有,乃至遺失或被埋沒。」[10]

 

因為偷盜會有如此招惡損善,所以佛陀一再強調戒偷盜的重要。

 

怎樣的行為算是偷盜?佛陀在《梵網經菩薩戒本》中提到十種偷盜:「教人盜,方便盜,盜因,盜緣,盜法,盜業,咒盜,盜鬼神有主物,盜劫賊物,盜一切財物。[11]

 

三、不邪淫的道德觀

 

邪淫,是指非法與他人行淫(含正常夫妻以外合姦、強姦或誘姦),或指男女雙方在在非支、非時、非處、非量、非理而行淫。非支,指行淫於產門之外的器官;非時,指胎圓滿時、齋戒時、病時等;非處,指於靈廟中、大眾前等處所;非量,指性行為過量;非理,指不依世間禮法,如自行淫、媒合他人行淫等。

 

《優婆塞戒經》卷三第十四《受戒品》:「若復有人樂為邪婬,是人不能護

自他身;一切眾生見皆生疑,所作之事妄語在先;於一切時常受苦惱,心常散亂;不能修善,喜失財物;所有妻、子心不戀慕;壽命短促;是名邪婬現在惡果。捨此身已,處在地獄,受惡色力,飢渴長命,無量苦惱;是名後世惡業果報。若得人身,惡色、惡口,人不喜見;不能守護妻妾男女。是一惡人因緣力故,一切外物不得自在。」[12]

 

《分別善惡業報經》中,佛說邪淫有十種惡報:「一欲心熾盛;二妻不貞良;三不善增長;四善法消滅;五男女縱逸;六資財密散;七心多疑慮;八遠離善友;九親族不信;十命終三塗。」[13]

 

《大智度論》卷十三龍樹舉出邪淫的十種惡報「一者常為所婬,夫主欲危害之;二者夫婦不和睦,常共鬥諍;三者諸不善法日日增長,於諸善法日日損減;四者不守護身,妻子孤寡;五者財產日耗,六者有諸惡事,常為人所疑;七者親屬知識所不愛喜;八者種怨家業因緣;九者身壞命終,死入地獄;十者若出為女人,多人共夫,若為男子,婦不貞潔。如是等種種因緣不作,是名不邪婬。」[14]

 

由上看來,萬惡真以淫為首,也就不難明白佛陀制訂不邪淫戒的原因。對照今日因邪淫所發生種種不幸事件中,有那一種不是佛陀曾一再告誡提醒的?

 

艾滋病被稱為此世紀的黑死病,居世界第四大死因。艾滋病感染的主要途徑有四:一是性交,尤其是邪淫和濫交;二是施打毒品共用針頭;三是輸血感染;四艾滋病母親所生的無辜艾滋小孩。據20040512報紙大紀元刊出美國之音記者馬爾丁在維也納的報導,世界衛生組織公布,艾滋病是全世界15歲到59歲成年人死亡的首要因素。艾滋病已經在全球造成兩千多萬人喪生,另外還有三千四百萬人到四千六百萬人為艾滋病患者。去年一年,就有三百萬人死於艾滋病,五百萬人感染艾滋病病毒。解決艾滋病問題是世界公共衛生領域面臨的最大挑戰。世界衛生組織的報告指出,男女缺乏保護措施的性交是艾滋病病毒的主要傳染途經。這就是佛說邪淫不能保護自他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,和壽命短促的印證。

 

四、不妄語、惡口等的道德觀

 

不妄語,是指以不淨心欺誑他人,覆隱真實,說與真實相異之語;或知言不知,不知言知,見言不見,不見言見,聞言不聞,不聞言聞。犯此戒最多的是政治人物、民意代表、商人和不肖的媒體工作者。

 

《優婆塞戒經》卷三第十四《受戒品》:「若復有人樂於妄語,是人現世得惡口、惡色;所言雖實,人不信受;眾皆憎惡,不喜見之;是名現世惡業之報。捨此身已,入於地獄,受大苦楚,飢渴熱惱;是名後世惡業之報。若得人身,口不具足,所說雖實,人不信受,見者不樂;雖說正法,人不樂聞。是一惡人因緣力故,外物一切資產減少。」[15]

 

《分別善惡業報經》中,佛說妄語有十種惡報:「一口氣恒臭;二正直遠離;三諂曲日增;四非人相近;五忠言不信;六智慧尟少;七稱揚不實;八誠語不發;九愛論是非;十身謝惡趣。[16]

 

《大智度論》卷十三龍樹舉出妄語的惡報:「妄語之人,先自誑身,然後誑人;以實為虛,以虛為實;虛實顛倒,不受善法;譬如覆瓶,水不得入。妄語之人,心無慚愧,閉塞天道、涅槃之門。」[17]

 

同卷又說實語的善利:「實語,其利甚廣。實語之利,自從己出,甚為易得,是為一切出家人力。如是功德,居家、出家人共有此利,善人之相。實語之人,其心端直。其心端直,易得免苦;譬如稠林,曳木直者易出。」[18]

 

龍樹在同論同卷又說:如佛說,妄語有十罪。何等為十?一者口氣臭;二者善神遠之,非人得便;三者雖有實語,人不信受;四者智人語議,常不參豫;五者常被誹謗,醜惡之聲周聞天下;六者人所不敬,雖有教敕,人不承用;七者常多憂愁;八者種誹謗業因緣;九者身壞命終當墮地獄;十者若出為人,常被誹謗。如是種種不作,是為不妄語,名口善律儀。」[19]

 

有關妄語戒,其實應擴及兩舌、惡口、恐嚇、威脅以及綺語在內,因為這些

都是屬於口德的部份。現代兩舌、惡口、恐嚇、威脅、綺語、各種詐欺,在傳播媒體極度發達的現代,所衍生的禍害不亞於妄語,不但擾亂視聽,強暴意志、毒害心靈,摧殘善種,濡惡世間善民,更使惡法轉輾增上。尤其是政治人物的經常公然妄語、恐嚇、威脅、綺語,為世人作了最壞的榜樣,更往往滋生事端,造成社會不安。特別是所謂的國家領導人、各級政府官員、各級民意代表、媒體工作者等人的言行,透過媒體傳播,其影響之大,無法言喻。若彼等口齒缺德,兩舌、惡口、恐嚇、威脅,不僅損及自己的形象,其影響所及是:無知者上行下效,知者以為恥而遠之。如若彼等口齒具足美德,講真語、實語、離怖畏語、益世語,則功德無量矣!

 

五、不飲酒和不吸食、不服用、不施打毒品的道德觀

 

不飲酒戒,是五戒之一,在《善生經》前面所講的四惡中雖未講到,但是在稍後講到損財的六災變時,佛有具體說明,所以先移前討論。此處筆者將吸食煙等毒品一同並列,是因為毒品和酒對自他都同樣具有傷害性,並且更嚴重。酒害自古即有;煙等毒品之害是近兩百年的事。近十數年來,毒品種類越來越多,毒性越來越強,為害越來越大,吸食之人口越來越多。吸食、服用、施打毒品不僅禍害自身,更傷及家人、親友和許多無辜的人。中國曾經是受煙害最慘烈的國家,今日吸食、服用、施打、製造毒品依然是嚴重的問題。毒品的氾濫,早已成為全世界的共同問題。

 

佛陀之所以制不飲酒戒,並非酒本身有過惡,而是飲酒後容易犯其他各種過失,或滋生種種事故。佛在《大方便佛報恩經》卷六,便舉了一位在家居士,因為飲酒的緣故,而一連串犯了所有的根本戒,從飲酒到偷雞、殺雞配酒、妄語騙人、姦淫他婦等侵害他人的壞事,一時俱犯。其他如駕駛人酒後駕車發生車禍,飛機機長酒後駕駛致飛機失事、醉酒者酒後施暴、酒後犯色…,酒所帶來的過失和災難真是多得無窮計。

 

《大智度論》卷十三記載龍樹議論飲酒,有如是之說:「酒失覺知相身色濁而惡,智心動而亂慚愧已被劫。失念增瞋心失歡毀宗族;如是雖名飲實為飲死毒。不應瞋而瞋不應笑而笑,不應哭而哭不應打而打,不應語而語與狂人無異,奪諸善功德知愧者不飲。」[20]

 

在同論同卷中,龍樹也指出,酒雖對身體有助益,但所益甚少,所害甚大;就如美食佳餚,美雖美,其中雜有毒,有害健康,飲者食而不知。為此,龍樹特別舉出佛所說的<飲酒三十五種過失>:「一者現世財物虛竭,何以故?人飲酒醉,心無節限,用費無度故;二者眾病之門;三者鬥諍之本;四者裸露無恥;五者醜名惡聲,人所不敬;六者覆沒智慧;七者應所得物而不得,已所得物而散失;八者伏匿之事盡向人說;九者種種事業廢,不成辦;十者醉為愁本,何以故?醉中多失,醒已慚愧憂愁;十一者身力轉少;十二者身色壞;十三者不知敬父;十四者不知敬母;十五者不敬沙門;十六者不敬婆羅門;十七者不敬伯叔及尊長,何以故?醉悶怳惚,無所別故;十八者不尊敬佛;十九者不敬法;二十者不敬僧;二十一者朋黨惡人;二十二者疏遠賢善;二十三者作破戒人;二十四者無慚無愧;二十五者不守六情;二十六者縱色放逸;二十七者人所憎惡,不喜見之;二十八者貴重親屬及諸知識所共擯棄;二十九者行不善法;三十者棄捨善法;三十一者明人智士所不信用,何以故?酒放逸故。三十二者遠離涅槃;三十三者種狂癡因緣;三十四者身壞命終墮惡道、泥梨中;三十五者若得為人,所生之處常當狂騃。如是等種種過失,是故不飲。」[21]

 

佛說飲酒報,在《優婆塞戒經》卷三第十四《受戒品》記載如下:「樂飲酒者,是人現世失財物,身心多病,常樂鬥諍,惡名遠聞,喪失智慧,心無慚愧,得惡色力,常為一切之所呵責,人不樂見,不能修善,是名飲酒現在惡報,捨此身已,處在地獄,受飢渴等無量苦惱,是名後世惡業之果,若得人身,心常狂亂,不能繫念思惟善法。是一惡人,因緣力故,一切外物資產臭爛。」[22]

 

龍樹將酒分為穀酒、果酒、藥草酒三類。穀酒,指用穀、粱、粟、麥等釀造的酒。果酒指蒱桃、阿梨果等種種水果釀造的酒。藥草酒指種種藥草合和米麴、糖,釀成的酒。令外還有蹄畜乳酒,指一切用蹄畜動物的乳所作的酒。不論其為乾、濕、清、濁,凡飲食後能令人心動、心迷、智昏,放蕩的飲食,皆名為酒。[23]準此,則不論其是否名為酒,或非名為酒,凡能令人迷失心性,能亂拂人的身口意行的一切東西,不論是透過生物或化學提煉製造的香煙、毒品、麻罪品、藥物,應等同禁戒。

 

煙、酒、毒的禍害,在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,並且越來越嚴重,各國政府雖對各種毒品嚴訂法律禁止製造、販售、吸食;然而對一般香煙卻從寬處理,准許製造、販售和吸食,只是制訂了一些販售和吸食區的規定罷了,反而是各國的一些民間機構,持續不斷推動反煙、戒煙活動。對酒,除宗教外,罕見制禁,唯一全球禁止的,大概只有飛機駕駛員酒後不可從事飛行工作;和酒後不可開車。

 

六、不酤酒的道德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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