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生必有滅【放生儀軌~說十二因緣法】
諸佛子!我今為說十二因緣,生相滅相。令汝了知生滅之法,悟不生滅法。當處究竟,當處清淨,當處自在。一究竟,一切究竟,一清淨,一切清淨一自在,一切自在,同於諸佛,證大涅槃。
甲、生相
所謂無明緣行、行緣識、識緣名色、名色緣六入、六入緣觸、觸緣受、受緣愛、愛緣取、取緣有、有緣生、生緣老死憂悲苦惱。
乙、滅相
所謂無明滅則行滅,行滅則識滅,識滅則名色滅,名色滅則六入滅,六入滅則觸滅,觸滅則受滅,受滅則愛滅,愛滅則取滅,取滅則有滅,有滅則生滅,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。無明無性本是諸佛不動之體,汝等執著,妄起無明,譬如病目,見空中花,既知是已,無明即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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