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正業為生
漫步在法林P.210
有一次,有位很出名的戲班經理兼演員,名叫塔羅布吒。他去見佛陀,向佛陀說:
「過去,我曾經聽我們演藝界歷代的前輩、耆老們說:『如果藝人在大眾面前,能賣力地作歌舞戲劇表演,娛樂大眾,讓大眾開懷歡笑,那麼,以這樣的因緣,藝人死後就可以生在歡喜天中。』」
他問佛陀對這件事的看法如何。佛陀則告訴他不應該問這問題。然而那戲班經理還是堅持地問了三次。當時佛陀就告訴他,如果他演戲的業成熟,他就會墮入地獄。其原因是他帶給許多人受到污染的快樂,令他們的貪、瞋、癡增長,也令自己的貪、瞋、癡增長。
佛教能夠帶給人類的利益其中之一,即是開顯了分辨善惡的智慧。這種智慧是一種正見,是能夠帶給自己及他人利益的重要因素。在這世上,沒有正見的人很可能會任意而為,例如沉溺於欲樂、渴求名譽、飲酒、賭博等,這些將會為他們帶來長久的痛苦。反之,具備正見的人則可能會全心全意地投入於修善,例如行布施、持戒、培育慈悲心及修禪。這些將會為他們帶來長久的快樂。
戲班經理塔羅布吒聽完佛陀的開示之後,他就捨棄了演藝的生涯,出家為比丘,精進地禪修,不久之後即證得了阿羅漢果。
從這個故事知道,歌、舞、音樂、戲劇等娛樂事業,是與佛法不相應的,這也是「八關齋戒」中的戒條之一。是因為這些娛樂刺激,會把人們的貪、瞋、癡,帶來不善的果報。所以,在家弟子不可從事這個行業。
佛陀曾說:對不應羞恥的感到羞恥、對應該羞恥的不感到羞恥、及持有邪見的人,將會墮入惡趣。對無險的視為危險、對危險的視為無險、及持有邪見的人、將會墮入惡趣。
感恩香港見心師姐發心打字及校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