勿至忿怒之域

漫步在法林

P.127

    在舍衛城郊外的祇陀林精舍,某次,為了一件瑣事,兩個比丘吵起架來。據說,起因是一個比丘對另外一個做錯了事,而做錯事的比丘雖然認罪而道歉,可是對方竟不接受其道歉,所以吵起架來。做錯事的一方一再道歉,另一方仍然大聲辱罵不住,指責對方過錯。這樣一來大家反而同情做錯事的比丘。

    有一個比丘看不過去,就跑到佛陀跟前,報告了一切。佛陀就召集了他們說:「比丘們!犯錯而不認罪是不應該的。而當人家在道歉時,不接受其道歉,也是不善的。兩者都屬於愚者。比丘們!反之,犯錯而認罪是對的。又他人道歉而能好好接受,也是良好的行為。兩者均可稱為賢者。」

    這個訓誡的話,雖然很平凡,但在最後佛陀也引過去帝釋天訓誡諸神的話,而說了以下的偈誦:

「勿至忿怒之域,勿讓友情衰老,

  勿誹謗不該受誹謗者,勿出不和之言。

  如山之壓碎人,忿怒將壓碎愚者。」

    其他經典也提到:貪欲像是注射在人體的毒,慢慢地損壞人的身體,忿怒則像是燃在身上的火,迅速地毀滅生命。這說明貪欲、嗔恚的後果,往往十分嚴重,甚至會導致失去性命的危險。

感恩香港見心師姐發心打字及校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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