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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安演習

 

104年萬安38號演習同民安1號
演習訂於3月31日〈二〉13時30分至14時舉行

一、演習地區內各公、民營工廠、公司照常營運作業,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(台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)。

二、演習警報發放後,人、車一律按規定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指(誘)導,進行防空疏散避難,民眾應接受指(誘)導確實進入防空避難處所,居家者應緊閉門窗及實施燈火管制。

三、高鐵及臺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、下車旅客及接送親友應立即依憲、警、民防人員引導,實施疏散避難。

四、演習地區內高速公路依「准下不准上」原則,於各交流道實施管制;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,下交流道車輛,立即引導疏散及避難。

五、國內各機場、港口停泊之機、船均照常起降、靠離與行駛,惟下機旅客及接送親友立即接受憲、警、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。

本文版權屬於【台中市政府新聞局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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