師事於法

漫步在法林P.19

    佛陀在優留毘羅村的尼連禪河畔菩提樹下成就正覺後不久,心中起了一個念頭:

    「如果沒有值得尊敬、可以師事的人當作學習的對象,這樣的生活是不安定的。能否找到一位值得尊敬,可以學習的沙門或婆羅門呢?」

    於是,佛陀就逐一想了想當時有名的思想家,可是沒有一位是令他覺得值得尊敬、值得依止學 習的 老師。就在這個時候,他心中忽然閃出了這麼一個念頭:「我依靠法而得以悟道。既然如此,我應該尊敬此法、敬重此法、師事此法才對!」

    此時,梵天知道了佛陀心中的念頭,立刻由梵天界下來,顯現於佛陀眼前說:「世尊!事實誠然。已往為佛陀者,即尊敬法、敬重法、師事於法。未來欲為佛陀者亦然。所以現為佛陀的世尊,亦應尊敬法、敬重法、師事於法

    以佛教術語來說,這即「依法不依人」之理。這是佛教修行者們重要且基本的學習態度,也是佛陀希望其弟子所應具有的獨立思考、判斷是非之能力

抄錄自

漫步在法林

108篇巴利佛典精選

依法

感恩香港見心師姐發心打字及校稿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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